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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i 機器人訴蘋果侵權 索賠 100 億



8 月 3 日,小 i 機器人(上海智臻智能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 訟,要求蘋果公司停止 Siri(智能助理)專利侵權,包括但不限於,要求蘋果公司停止製造、使用、 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侵犯 ZL200410053749.9 發明專利權的產品,並暫計索賠金額 100 億元(人 民幣)。


該專利於 2004 年申請、2009 年獲得授權,是中國人機互動智能機械人的基礎專利之一,擁有完全 自主知識產權,可以格式化語言命令機器人完成任務,也能以自然語言完成聊天對話。而 Apple 的智能語音助理 Siri「經司法鑑定」落入「小 i 機器人」該專利權利要求保護範圍。而從 2011 年起,蘋果公司在其發佈的 iphone4S 手機上首次推出 Siri,其後又在 iPhone、iPad、iTouch、 MacBook、HomePod 等全線產品中陸續搭載 Siri,Siri 成為蘋果產品人機交互的主要入口。


2012 年起,上海智臻及 Apple 已就知識產權問題展開了多輪拉鋸。智臻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 民法院提出控訴,Apple 隨即提出「專利無效」反制,他們以 Siri 侵犯「一種聊天機器人系 統」(小 i 機器人)發明專利權為由訴至法院。案件歷經一審、二審及再審。


一審維持該專利權全部有效,二審則裁定專利無效 在一審中,針對蘋果公司提出的專利無效宣告,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在於涉案專利說明書是否公開充 分,權利要求書是否得到說明書支持、保護範圍是否清楚、是否缺少必要技術特徵、是否具有新穎性 和創造性等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最終以涉案專利說明書公開充分、權利要求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 的相關規定為由,維持該專利權全部有效。

蘋果公司不服被訴決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們認為涉案專利說明書公開不 充分,涉案專利有關權利要求得不到說明書的支持,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等。二審判決認為專利說明書僅僅記載了具有一個遊戲服務器以及提到實現互動遊戲的設想,而對於 遊戲服務器與聊天機器人的其他部件如何連接完全沒有記載,故涉案專利說明書未公開如何實現該專 利權利要求所限定的遊戲功能,違反了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內容,因此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和被 訴決定。

再審撤銷二審判決

再審判決引用了《專利審查指南》的相關規定,其指導原則與《專利審查指南》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體現了行政和司法對於這一問題具有統一的認識。再審判決釐清了涉案專利說明書是否公開充分的問 題,對於相對於現有技術的共有技術特徵和區別技術特徵的公開提出不同的要求,要求充分公開區別 技術特徵的相關技術內容,以符合專利法“公開換保護”的原則,但對於共有技術特徵,並不要求事 無鉅細的記載。據此,最高院判決撤銷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即該專利權全部有效。


小 i 機器人權利要求書


索賠 100 億? 根據小 i 機器人的官方内容,他們手握 iPhone 手機 Siri 侵權的司法鑑定書。如果起訴 Siri 侵權,iPadiTouch、MacBook、HomePod 等蘋果全線產品都有搭載 Siri。這8年間 iPhone、iPad在中國市場的銷量以幾百億,幾千億計算。預計智臻智能會論證 Siri 的侵權事實,然後把侵權的產品範圍繼續擴大到搭載 Siri 的蘋果全線產品。另外一方面,消費者買蘋果 iPhone 等產品 ,大部分不是為了買 Siri 去的,所以他們應該還會提一個 Siri 在產品銷售額中的佔比,綜合計算賠償額額。因此,索賠 100 億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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