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9 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於降低商標註冊成本的建議”的答复。答復中,提到國家知識產 權局將通過推進制定商標代理服務標準,推進商標代理行業組織健全團體標準等工作,與有關部門一 同引導商標代理機構按照《價格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合法經營,為委託人提供質量合格、價格合理 的服務;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 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不得在標價之 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等。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 6762 號建議答复的函 黃達昌、劉毅、吳玉蓮、溫艷嫦、馮玉寶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降低商標註冊成本的建議收悉,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的意見,現答復 如下: 我們贊同代表們提出的關於降低商標註冊成本的建議。正如代表們所說,商標品牌是推動企業創新和 高質量發展的利器。降低商標註冊成本,增加優質的商標代理服務供給,對於企業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決策部署,減輕商標註冊申請人負擔,經財政部、國家 發展改革委批准,商標規費已連續多次降低。目前,商標註冊費單件已經由 1000 元降低到 300 元, 續展註冊費由 2000 元降低到 500 元,變更費由 500 元降低到 150 元,商標評審費由 1500 元降低到 750 元,轉讓費由 1000 元降低到 500 元。相關業務通過網上提交並接受電子發文的,進一步免收變更 費,其他費用按現行標準的 90%收取,大幅降低了商標註冊規費。
關於商標代理工作,20 世紀 90 年代,我國開始試點推行商標代理制度,2003 年取消了商標代理機構 和商標代理人資格審批,2013 年又准許律師全面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現行《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了商標代理機構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違法違規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目前,我國已基 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充分的商標代理體系,為我國商標事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我局將根據代表們的建議,會同相關部門從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商標代理監管工作:
一、積極推進商標代理服務標準制定工作 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著力構建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 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其中,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包括強制性 國家標準、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等,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包括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市場監管 總局支持在商標代理服務領域推進標準化建設,對於商標代理服務中涉及的基礎通用事項,支持制定 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鼓勵相關社團、企業根據市場需求,自主制定實施高於國家標準、行業標 準水平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依法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的規範和監督,協同推進 商標代理服務標準制定工作。
二、引導商標代理機構合理收費 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商標註冊代理費是由代理機構依據服務質量、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行製定收 取的。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 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乾預。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 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通過推進制定商標代理服務標準,推進商標代理行業組織健全團體標準等工作,與 有關部門一同引導商標代理機構按照《價格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合法經營,為委託人提供質量合 格、價格合理的服務;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 舉報電話等信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 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等。 關於製止和處罰牟取暴利行為工作,市場監管總局提出,牟取暴利是《價格法》明確禁止的不正當價 格行為。 1995 年公佈的行政法規《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規定,國家通過制定目錄,確定對哪 些商品和服務進行反暴利管理。對於目錄內的商品和服務的平均價格、平均差價率、平均利潤率及其 合理幅度,由省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測定和規 定,並予以公佈。目前,以上工作尚在推進中。
三、加強商標代理機構監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推進健全商標代理監管制度。按照新修訂的《商標法》相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加快推進商標代 理監管相關辦法的製定工作,將進一步明確商標代理機構違法違規情形和處理措施,為加強商標代理 監管提供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同時,中華商標協會已製定了《商標代理行業道德規範》《商標代理 服務規範》《商標代理機構會員單位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系列規範,推進加強行業自律。
加強商標代理的信用監管和日常監管。 2015 年《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 被決定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的機構,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受到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 近期,由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的新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延續了對以上行為進行信用監管的 規定,目前該辦法正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國家知識產權局還將推進各地加強商標代理日常監管,對嚴 重違法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作出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的決定。 健全商標代理信息公示機制,促進市場化競爭。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名單,實現了商 標代理機構的備案、變更電子化,方便各方及時掌握商標代理機構信息。建設商標代理機構信息公示 機制,將商標代理機構的基礎信息、獎懲信息、信用信息等集中公示,為企業查詢篩選合適的商標代 理機構提供方便。推進社會化的商標代理中介服務平台建設,促進商標代理市場化競爭,充分發揮市 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降低企業交易成本。 衷心感謝你們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關心,希望你們繼續關注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 的意見建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 年 7 月 17 日
來源:
http://www.sipo.gov.cn 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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